一 公寓管理
為創建文明、健康、整潔、舒適的住宿環境,根據中心的實際情況,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如下規定:
1.禁止在宿舍內吸煙(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包括電熱水壺)、烹飪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使用過后務必拔掉插座)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6.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被褥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等)。
7.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8.學生離開宿舍要關窗、鎖門,檢查并切斷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9.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保證按時歸宿,夜查房點名后不得外出,如發現私自外出、尋找借口外出的或夜不歸宿等現象直接清宿。
10.嚴禁男女生串宿、同宿,一經發現直接給予清宿。
11.禁止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毆、吸食違禁品、色情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12.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寵物,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處理。
13.禁止攀爬及破壞門窗、陽臺、防護網,不得高空拋物。
14.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仿真槍等危險物品進入宿舍,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處理。
對于上述制度如有違反行為,一經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并結合產生后果的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記過、清宿等處罰,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二 教室及設備管理規定
1.愛護教學樓及教室內公共物品、教學用具,造成設備損壞者需負責賠償。
2.教室內教學用具,不得私自帶出教室或進行調整。
3.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教學樓,嚴禁使用明火,嚴禁移動和毀壞防火器材及防火標志。
4.教室內嚴禁吸煙、吐痰、吃東西、亂扔果皮紙屑。下課后,學生應及時清理教室內的垃圾、雜物,帶走所有個人物品,保證教室清潔衛生,防止個人物品丟失。
5.不準在墻壁、門窗、桌椅上亂寫(畫)和在墻壁上張貼通知、公告、啟示等。
6.學生不得在規定禁煙的區域內吸煙,違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并按《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進行處罰。學生因在禁煙區吸煙被相關執法部門工作人員發現或者被舉報至相關執法部門的,學生本人全額承擔執法部門給予的罰款。如因學生違法導致學校受處罰的,學校有權對違法學生進行經濟處罰。
7.維護廁所衛生,不準往便池、水池內傾倒物品。
8.注意節水節電,最后離開教室的同學隨手關燈,關電源。
9.計算機與多媒體教室的使用要求:
1)根據教學安排,統一使用機房。
2)愛護機器設備,不得隨意挪動室內設備,不得隨意在計算機上安裝軟件,不得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任何活動。
3)使用計算機者必須按照正規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保證設備及用電安全。設備發生故障請及時報告老師或管理人員,不得自行拆卸維修。使用完畢后,關機并切斷電源。